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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怎么处理
所谓“假离婚”不受法律认可。一旦双方办理离婚登记,婚姻关系即解除。
关于财产处理,若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已有明确约定,一般应按协议履行。但如果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签订协议,受损害方有权在一年内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,重新分割财产。
若离婚协议未明确财产归属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,原则上应均等分割。共同财产包括工资、奖金、生产经营收益等。但需注意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,像一方的婚前财产、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属于个人财产。若对财产分割有争议,可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由法院依法判决。
二、假离婚成真后子女抚养权归属咋定
法律上不存在“假离婚”,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由法院判决、调解离婚,婚姻关系即解除。子女抚养权归属,首先看父母双方的约定。若无法达成协议,法院会根据子女年龄等情况判决。
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,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,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,如考虑双方经济条件、生活环境、与子女感情等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
若后续抚养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如一方患严重疾病、不尽抚养义务等,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。
三、假离婚成真后债务在法律上如何处理
在法律上不存在“假离婚”概念,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法院判决离婚,婚姻关系即合法解除。对于债务处理分情况而定。
若为夫妻共同债务,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,应当共同偿还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的,由法院判决。即便离婚,债权人仍有权就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。
若为一方个人债务,则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。判断是否为个人债务,需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、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。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,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,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除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