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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侦探调查;如何保证父母全款买的房不被女婿或儿媳继承?
文章作者:admin 上传更新:2025-06-13
第一种方式:在小夫妻结婚前父母就全款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,并且婚后也不要加入子女配偶的名字,这样婚前个人财产就会一直是个人财产。
第二种方式:婚后买房只写己方子女的名字,并且私下和子女签个赠与合同,明确房款和房子是对己方子女一人的赠与,与其配偶无关,并且将来也不要加入子女配偶的名字。
第三种方式:若全款房登记在父母名下,但实际给小夫妻用作婚房。由于父母去世后,若子女继承了房子,一般会作为小夫妻的共同财产。基于此,父母应留下有效遗嘱,明确房屋作为遗产仅由子女继承,与其配偶无关。
《民法典》
“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”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
“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,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。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