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离婚财产分割三金如何处理
“三金”一般视为对女方的赠与,属于女方个人财产。在离婚时,通常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
根据法律规定,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“三金”往往是在结婚时男方基于特定目的赠与女方,具有一定人身属性。
不过,如果双方对“三金”归属另有约定,比如明确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则应按照约定处理。若存在争议,女方需举证证明“三金”是其个人财产,如能提供购买凭证、赠与协议明确指明是赠与女方个人等证据。总之,一般情况下“三金”归女方个人,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。
二、离婚财产分配不公该怎么办
若离婚财产分配不公,可在离婚后一年内,向法院提起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之诉。法院审理时,会审查订立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。若查证属实,会判决撤销该协议,并对财产重新分割。
也可依据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,在发现对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时,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法院经查实后,会对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,并可对其予以罚款、拘留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需注意,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三、离婚财产分割要折现吗
离婚财产分割是否折现需视具体情况而定。
若财产为房产、车辆等实物,双方可协商决定是否将其变现折现分割。若一方想要实物,可通过评估作价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。
例如房产,经评估后按市场价值,由取得房产方给对方相应价款补偿。若双方均不想要实物,也可将其变卖后分割价款。
对于一些无法分割或分割会减损价值的财产,如特殊纪念意义物品等,可不折现,而是根据其来源、贡献等因素综合判断归属或给予适当补偿。
关键在于双方协商一致,遵循公平原则,依法依规进行财产分割。若协商不成,可诉至法院,由法院根据具体财产状况及双方情况作出公正判决。
在探讨离婚财产分割三金如何处理时,我们知道三金通常具有一定特殊性。除了三金本身,还需考虑其购买时间、用途等因素。如果是婚后购买且用于共同生活,一般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但要是明确是赠与一方个人的三金,那可能就属于个人财产。在实际分割时,还可能涉及协商或者司法判定等情况。